职业经理人的约束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内部约束。所谓内部约束,就是指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要形成相互的约束关系和约束机制。 其内容主要是:第一,公司章程约束。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大法,应对企业中的各种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及其行为作出规范性地规定,包括对职业经理人的责权利及其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作为职业经理人进人企业,都必须遵守章程的规定,受到章程的约束,按照章程行事。因此,公司章程是对职业经理人的重要约束力量。现在的问题是,我国不少企业对章程的制定非常随意,其程章根本发挥不了应有作用,结果失去了对职业经理人的应有约束力。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制定好公司章程,使公司章程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重要约束机制。第二,合同约束。所谓合同约束,就是指职业经理人进入某个企业时...全文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一项课题建议约束大股东对购并行为的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最新完成的一项题为《中国上市公司购并动机:治理因素分析》的研究课题发现,在大股东具有超强控制权的企业股权结构下,大股东通过购并谋求控制权收益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购并的重要动因之一。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所存在的市场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缺陷,构成了我国上市公司无效率购并频繁发生的独特制度背景和重要诱因。 为此,该课题建议,应通过加强证券市场法制,提高监管效率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以提高购并效率。首先,要降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通过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逐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合理化,削弱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超强控制权,形成互相制衡的现代企业产权主体。 其次,重构上市公司权力机构。改革股东大会制度,引进累积投票制,限制控股股东表决权,提倡股东民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引进独立监事制度,改造和重新定位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能。 第三,改革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运营模式,切实解决国有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经理层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实施有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与公司绩效密切联系的经理人薪酬体系。 第四,尽快解决非流通股流通问题。推出符合大多数投资者利益的股票全流通方案,改变我国股市价格严重扭曲的现状,从根本上消除内幕人在二级市场获利的空间,形成有效率的公司价值市场评估机制。 第五,强化证券监管立法,提高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购并事件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力量和能力,积极运用“事件研究法”等技术手段监督购并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记者周松林)
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1.股东主要是对董事以及经理层作出的经营计划起决策作用 2.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所以并不对经理有管理作用,公司经理层服从董事会的安排,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很少有股东决定)